嘉定校区内消防器材申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次数:401

办理说明:嘉定校区内校直、附属单位新设实验室或其他用途场所,需要增加配置消防器材的,必须由相关校直、附属单位出具书面材料向保卫处申请。

办理流程:相关校直、附属单位联系人携带申请材料至同心楼106室办理。

办理材料:相关校直、附属单位出具消防器材申请(说明情况、申请数量,留联系人电话),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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