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师班车收费通知
作者:gwbwg 发布时间:2014-01-20 浏览次数:293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嘉定校区教师班车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根据《同济大学嘉定校区教师班车运行管理办法》,经校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14123日起正式实行凭证、刷卡收费的乘车制度。

 

    特此通知。

 

同济大学嘉定校区管委办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同济大学嘉定校区教师班车收费实施细则

2014123日起正式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嘉定校区教师班车收费行为,保护乘车师生和承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发布的《同济大学嘉定校区教师班车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由嘉定校区管委办订租的教师班车(社会公交车辆、学校后勤车队车辆)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教师班车在向师生提供有偿服务时,必须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于学校教师班车属非社会运营车辆,不提供可报销凭证。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执同济大学校园一卡通(兰卡)的教职员工在车载POS机刷一卡通扣费乘车,单程2/人次;

第五条执同济大学校园一卡通(红卡)(非实名制红卡除外)的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证明,由校区管委办审核可办理实名乘车证,凭乘车证上车,在车载POS机刷一卡通扣费,单程2/人次;

第六条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的教职工乘车前提下,教师班车尚有空余座位,经管委办批准后可购票乘车,车票价格标准如下(不分路段):

1、执非实名制红卡的人员15/人次;

2、因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等工作需往返校区间的校外人员15/人次;

3、预约特定班次教师班车成功的学生刷卡收费10/人次;

4、提前与管委办联系,并经同意到校区联系工作的外单位人员15/人次。

第七条下列特殊情况可在乘车点购票乘车,单程2/人次:

1、本校新聘用职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期间,尚未取得校园一卡通,可凭学校人事处证明在乘车点购票乘车;

2、因个人忘记携带校园一卡通或一卡通遗失、破损等原因造成刷卡不成功,经核实确有教学、管理工作任务等特殊情况者可在乘车点购票乘车;

3、遇学生因病需转诊等特殊情况,须凭校医院开具的乘车证明,经管委办

批准后可在乘车点购票乘车。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其它说明

1、如遇读卡机设备故障无法使用,该班次乘车不予收费;

2、刷卡或投票后因个人原因不能乘车的,不予退票;

3、因工作需要当天多次往返校区的,凭一卡通刷卡仅按一次往返扣费。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嘉定校区管委办负责解释。

 

                               同济大学嘉定校区管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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