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大厅
办理暂借款业务
作者: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7-03-07 浏览次数:1289

办理形式:窗口服务

办理说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版面费会议费等对公汇款,以及实习借款等可以办理暂借款,取得发票后需尽快办理暂借款冲账。

办理方式

暂借款时,老师登陆财务处网站财务综合服务系统或学校信息门户财务系统进入网上预约报账系统暂借款业务,填写借款信息,打印预约借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另需填写暂借款凭证(一式三联),注意:借款人应为在职员工,并不能为借款审批人。将暂借款凭证第一联(白色纸)撕下,与预约借款单、清单、合同、申购单、缴费录用通知等,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的窗口办理借款。一般每人允许有3笔暂借款,超出3笔请办理借款备案。

借款冲帐,老师登陆财务处网站财务综合服务系统或学校信息门户财务系统进入网上预约报账系统日常报销业务,选择需冲账借款信息,填写报销信息,打印预约报销单,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将暂借款凭证第二联(黄色纸)撕下,与预约报销单、清单、合同、验收单等,按照预约时间到预约的窗口办理借款冲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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